最熱資訊
熱門新聞
江西南昌履帶吊出租
發布時間 : 2023-10-25 08:04 瀏覽量 : 408案例十八 2010年5月23日貴州省安順市中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黃織鐵路架橋機坍塌事故
(一)事故概況
2010年5月23日14時30分,貴州省安順市普定縣,中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黃織鐵路項目16km+160m大田寨大橋處,項目部架梁工段施工隊按架橋機跨孔作業工藝要求,采用步履行進方式開始將一臺型號DJ168架橋機整機跨孔作業。當完成了0號支腿在3號橋墩以及3號支腿在在建橋面的加固對位和支撐后,開始提升并移動2號支腿。當其距離接近1號支腿時,發現0支腿開始失穩彎曲,隨后架橋機整體向下坍塌。臂架砸在3號橋墩上,發生側翻,造成正在各作業位置上的工人墜落或擠壓,造成5人死亡,3人受傷,事故經濟損失350萬元。
現場勘查和調查情況如下。
1.設備名稱:步履式鐵路公路兩用架橋機設備型號DJ168起重機械載荷為168t,提升高度為4.8m,工作級別為A3,起升速度為0.6m/min。
2.實施跨孔作業的2號橋墩與3號橋墩存在向下高差。經現場實測0號、1號支柱的實際尺寸高差計算,發現當時臂架呈現下坡1.4%的坡度狀態。此處橋梁屬下坡橋梁,按照鐵道部《鐵路架橋機架粱規程》和設備制造廠家的使用說明書要求,過孔時必須保證架橋機機臂水平。因為DJ168架橋機整個跨孔作業過程中,各支腿的固定支撐屬于超靜定懸臂簡支梁結構,其受力狀態需要考慮吊梁小車自重、橫向偏載、運行沖擊系數等,加速度與慣性力作用產生的縱向運行水平貫性力及對主梁的力矩的影響,特別是下坡橋梁跨孔時重力對支腿產生的傾覆力矩的作用。
3.現場作業隊未能按工藝要求及時調平。0號、3號支柱的高度,保持下坡橋梁跨孔時的臂架水平,并拆除了1號支腿原來固定在橋面上的拉撐。因而當2號支柱和吊梁小車等載荷向前滑移至1號支腿時,對0號支柱產生的傾覆力矩已經大大超過其自身的設計的失穩條件。加之1號支腿的縱向力加固能力減弱,于是0號支柱在彎矩最大處開始向受力相反方向彎曲,伴隨整機巨大的自重的作用,使得整機向前傾覆下落發生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現場作業人員違章操作,架橋機在下坡橋過孔時機臂沒有調平,導致架橋機傾翻。
2.間接原因
施工單位組織領導不力,安全管理力量配備不合理,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不到位,個別特種作業人員所持操作證與淥?男兄霸鴆幌嚳?⑸(1)項目經理長期不在項目部主持工作,全面主持項目部日常事務的常務副經理不具備項目經理執業資格。
(2)項目部安全管理力量配備不合理,僅配備1名專職安全員,安排5名未經有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人員擔任安全員職務。且事故發生時,未安排專門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
(3)組織部分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上崗作業。
(4)DJ168架橋機機長、作業總指揮所持操作證與其所履行職責不相符。持有吊裝工作業資格證,但其一直從事指揮職責。
(三)預防同類事故發生的措施
1.中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應加強對二級公司的管理和項目部的督促檢查。
2.施工單位要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加強對支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和管理,配備適應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員,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及時、如實上報生產安全事故。
3.工程監理單位要依法審核相關施工方案,按規定履行監理職責,及時督促施工單位整改施工過程中存在的事故隱患。
案例十九 2010年8月23日江蘇省常州市英時豐(牛仔)紡織印染有限公司電動葫蘆觸電事故
(一)事故概況
2010年8月23日12時50分,江蘇省常州市新北區西夏墅紡織工業園,常州市英時豐(牛仔)紡織印染有限公司漿染車間1名起重機操作工操作一臺鋼絲繩電動葫蘆(額定起重量1t,2004年底開始使用,未經檢驗和注冊登記)時,因電纜線絕緣層破損漏電,導致正在該起重機下面安放吊運的經軸(鐵制盤頭,約250kg)的另1名工作人員觸電死亡,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起重設備因陳舊老化和電源線絕緣層破損而造成漏電,電氣控制箱缺乏漏電保護裝置,導致1名工作人員觸電身亡。
2.間接原因
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缺位,起重設備存在多處事故隱患而未能及時發現和處置,最終導致傷害事故發生。
(三)預防同類事故發生的措施
1.嚴禁使用未經監督檢驗和注冊登記的特種設備。
2.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特種設備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及時排查和消除事故隱患,確保沒備設施的本質安全。